河北:政府采购要优先购买自主创新产品
作者:张建平 发布于:2010-07-29 09:12:00 来源:河北经济网
在今天(7月27日)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省科技厅厅长贾红星作了关于《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草案)》的说明。《条例(草案)》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自主创新产品和服务认定制度、财政性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和服务制度,定期公布自主创新产品目录,提高政府采购中自主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比重。对符合政府采购技术标准和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并首次投放市场的产品,政府采购应当优先购买。
针对科技人员的研发风险所设立的“宽容失败”制度,是该立法的一大亮点。《条例(草案)》规定,科学技术人员承担探索性强、风险高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原始记录证明其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仍没有完成该项目的,视为结题,不影响其继续承担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项目。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下一篇:专家指出:政府采购推动创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