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十二五”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的关键环节。“十二五”时期,天津市将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壮大创新人才队伍,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着力构筑自主创新高地。
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十一五”期间,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建成了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等一批重大创新平台,开发了“天河一号”、“曙光星云”超级计算机等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重大创新技术和产品,综合科技进步水平保持全国第三位。“十二五”时期,天津市将加大研发投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到2015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3%以上,建成生物医药、高端信息技术等10个公共科技创新平台,组建新能源汽车、高性能计算机等12个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新建一批国家级研发机构和专业化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攻克高速轨道机车、大功率风力发电等一大批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流转体制,加大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力度,组织实施自主创新产业化重大项目和市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初步建成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到2015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0%。
培育创新主体。实施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推动初创期、成长期、壮大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铺天盖地的发展态势,培育一大批顶天立地的科技“小巨人”。到2015年,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万家,占全市中小企业总数的比重提高到15%。规模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到4500家,占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的比重提高到15%。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向滨海新区各功能区和各区县工业园区聚集,形成创新药物、半导体照明、智能无线传感网络等20个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成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推动力量。
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自主创新政策法规体系,把天津打造成为创业环境最好、支持政策最优、成功率最高的城市。增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到2015年,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9件。把人才作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因素,完善和落实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流动、激励等政策措施,深入实施“院士重点后备人选资助扶持计划”、“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使天津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25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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