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多举措推动企业自主创新 一批新产品获认定
云南省积极引导、推动企业和科研机构通过自主开发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推进经济竞争力强、市场份额大的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自2009年以来,全省已认定两批共79种云南省自主创新产品,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日前,经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解放霸铃轻型载货汽车”等35种产品被认定为云南省第二批自主创新产品,“机场行李自动处理系统”等5种产品被认定为云南省重点新产品,有效期3年,并颁发证书。
为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云南省自2009年起便开始了自主创新产品的认定工作,按规定,凡是企业生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代表云南省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产品均可申报自主创新产品。经严格认定,昆明制药集团的蒿甲醚胶囊等44种产品成为云南省首批自主创新产品。依据政府采购政策的需求和实际情况,经认定的云南省自主创新产品可在云南省政府采购、国家重大工程采购等财政性资金采购中获得优先购买权,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相关产业化政策中给予重点支持。同时,经认定为云南省自主创新产品的,省科技厅还将给予一定的科技专项资金补助。
今年,在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基础上,省科技厅又提出了重点新产品的认定方法。据介绍,云南省重点新产品认定优先支持节能环保、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产品及对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新产品等,凡是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产权明晰,市场前景好,能显著增强企业竞争力,属于国家、云南省重点发展领域,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新产品,都可进行申报。通过云南省重点新产品认定的产品,除优先列入省科技厅相关科技计划或给予一定研发经费补助外,还将享受国家、省有关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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