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作者: 发布于:2015-06-16 15:06:0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信访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信访局(以下简称信访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信访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信访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信访局本级和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信访局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1 076.63万元,信访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806.2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270.38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信访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0 955.88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98.91%。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109.17万元,其中2012年848.39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86.65万元。上述问题对信访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信访局本级及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0年至2012年,局本级连续3年编报1个专项经费135万元、连续2年编报1个专项经费60万元,但至2012年底均未执行,其中2012年75万元。
2. 2010年至2012年,局本级在项目经费和基本支出中扩大开支范围,列支办公经费、所属宾馆经营费用等共计595.33万元,其中2012年454.55万元。
3. 2012年,局本级在实际未召开相关会议的情况下,经所属宾馆开具会议费发票,列支21.79万元用于接待等支出;通过所属宾馆开具虚假会议结算单,在8个会议中虚列会议室租金等费用合计6.94万元,部分用于日常经费支出。
4. 2012年,局本级分别在基本支出和财政拨款项目经费中列支以前年度发生的费用43.02万元、145.16万元,合计188.18万元。
5. 2012年,局本级在非定点饭店召开1个会议支出19.85万元,采购笔记本电脑支出2.51万元,均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6. 2012年,局本级10个会议超标准列支会议费79.57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局本级未按规定将自行批准出租房产所得的租金260万元及时上缴中央财政。
2. 2012年,所属北京国信宾馆以购买食品等名义购买购物卡等26.6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等。
此外,2012年,局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及以上会议14个;有1个因公出国(境)团组存在超过规定出访人数问题。信访局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并要求纠正的两个问题尚未整改:一是局本级未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1062.49万元上缴;二是所属两家事业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法人登记。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个别财政拨款项目未按实际需求编报支出预算的问题,要求予以改进;对违规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将资金归还原渠道,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虚列会议支出的问题,要求加强本级会议费管理;对列支以前年度费用的问题,要求今后及时处理财务账目;对个别事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房产出租未按规定报批及租金收入未上缴中央财政的问题,要求尽快报批并按规定上缴租金;对所属单位使用虚假发票报销购买购物卡费用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依法进行账务处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计划外召开会议和因公出国超过规定人数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信访局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按实际需求编报资金预算,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并加强对所属单位会计核算业务的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信访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信访局积极采取措施研究和落实整改。对个别项目未按实际需求编报预算问题,将改进项目预算编报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对违规扩大开支范围问题,将着手调整相关账目和决算报表,今后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对虚列会议费问题,将加强本级会议费管理;对列支以前年度费用问题,将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及时处理财务账目;对所属单位使用虚假发票报销购买购物卡费用问题,将责成所属单位今后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依法进行账务处理。其他有关整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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