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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基金会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作者: 发布于:2015-06-16 15:05:3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自然科学基金会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会)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自然科学基金会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科学基金杂志社和中德科学基金研究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德中心)等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自然科学基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财政部批复自然科学基金会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 720 014.80万元,自然科学基金会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 693 552.1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6 462.6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自然科学基金会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 650 959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95.98%。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04 405.98万元,其中2012年200 821.5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0 927.81万元。上述问题对自然科学基金会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自然科学基金会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自然科学基金会在编报2012年度人员经费预算时,通过多报实有人数的方式多申领财政资金201.8万元。
 
  2.2012年,自然科学基金会将原计划于2014年列支的项目资金199 437万元提前列入本年支出,涉及项目1.31万个。
 
  3.截至2012年底,自然科学基金会将2004年以前财政补助结余3584.48万元在往来科目挂账,未及时安排使用。
 
  4.截至2012年底,自然科学基金会“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等项目实际支出478.97万元,超预算66.97万元。
 
  5.2012年,自然科学基金会未经批准在“项目组织实施费”专项中列支会议费和人员津补贴129.18万元。
 
  6.2012年,自然科学基金会以“资料购置费”名义为所属非预算单位安排工作经费136万元。
 
  7.2012年,自然科学基金会有23次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费支出176.72万元。
 
  8.2012年,自然科学基金会大型修缮费实际支出276.07万元,其中222.02万元支出与预算项目内容不一致。
 
  9.2012年,自然科学基金会自定会议费报销范围,38个会议超标准列支相关费用101.02万元。
 
  10. 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经公开招标,直接签订办公楼物业委托服务协议,合同价款342.15万元。
 
  11.2012年,自然科学基金会23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8.64万元。
 
  此外,自然科学基金会在编报2012年预算时,有148.31亿元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至2012年,自然科学基金会与有关地方、企业共同实施项目提取的“项目组织实施费”2275.87万元未纳入项目资金统一管理。
 
  2.截至2012年底,自然科学基金会有8389.16万元其他应收款未及时清理,其中10年以上账龄的8280.07万元。
 
  3.截至2012年底,自然科学基金会未按规定及时收回已被中止和撤销的21个项目资助款219.40万元。
 
  4.2012年,自然科学基金会工作人员79人次在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中,违规领取评估评审费和劳务费13.52万元。
 
  5.2012年,抽查自然科学基金会及所属中德中心56台工作用电脑中,有9台安装了非正版操作系统,有21台安装了非正版办公软件。
 
  6.2012年,北京大学和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等2家项目承担单位在承担自然科学基金会的4个项目资金中,超范围列支房屋使用费、水电费等29.86万元。
 
  此外,2012年,自然基金会未按规定定期清查盘点固定资产;5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人员经费预算编报不实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编制规定,确保预算真实、严肃;对将以后年度支出列入本年支出的问题,要求按有关规定调整决算;对结余未纳入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使用的问题,要求将结余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对扩大项目支出范围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提取项目组织实施费未纳入项目资金统一管理的问题,要求规范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对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要求按规定及时清理;对未按规定及时收回已被中止、撤销的项目资助款的问题,要求收回项目资助款;对违规领取评估评审费和劳务费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使用非正版软件的问题,要求尽快完成正版软件安装;对项目承担单位超范围列支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进一步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计划外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自然科学基金会应加强预算的编制、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规范联合基金管理方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自然科学基金会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在审计过程中,自然科学基金会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对审计发现的“未按规定定期清查盘点固定资产”问题进行了整改,2013年2月5日已经制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国科金发办〔2013〕7号),加强了固定资产管理。对项目依托单位挤占项目资金的问题,在审计期间已完成整改,归还了挤占的项目资金。其他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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