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至5年建立起激励约束性强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花钱必问效 无效必问责
作者:刘诗扬 发布于:2018-10-15 14:51:4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9月25日公布,提出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看点一 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三维度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党的十八大以来,财政部积极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升,中央财政已经初步构建起以项目支出为主的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部分地方也结合实际作出有益探索,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但也要看到,现行预算绩效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绩效理念尚未牢固树立,绩效管理广度和深度不足,绩效激励约束作用不强,预算绩效管理对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在此背景下,部署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力争用3至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各级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
不仅如此,各级政府要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同时,积极开展涉及一般公共预算等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基金、主权财富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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