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分三个程序进行
作者: 发布于:2020-05-31 16:31:12 来源:
中国人民大学科研急需的设备采购分三个程序进行。中国人民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副主任杨敏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首先,提交科研急需设备采购申请。由项目负责人对科研急需仪器设备的采购必要性进行申请,填写《中国人民科研急需仪器设备采购申请表》。单台或批量采购同类仪器设备预算价格在20万及以上的,对于独家代理或生产、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要求的,申请人须同时填写《中国人民大学仪器设备免招标审批表》;其次,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对科研急需设备的进行认定和审批,并在《中国人民大学科研急需仪器设备采购申请表》上签署审批意见;第三,实施科研急需设备采购。根据采购预算,分为三种不同方式,申请人须注意留存申请材料、采购过程记录、采购合同等档案文件。
一是单台或批量在100万元以下的科研急需仪器设备采购实行审批备案制管理。采购单位可按照自行采购的程序在采购管理系统提交采购材料,也可自行组织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支持采购单位采用竞争性方式实施采购。
二是单台或批量在100万元(含)以上的科研急需仪器设备依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组织采购,采取急事急办的原则执行。在申请材料完备的情况下,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自收到材料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文件制作,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非招标方式实施采购。其中,认定为独家代理或生产的设备,直接发布单一来源采购的公告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告期间无异议的实施采购。
三是采购预算达到200万元(含)以上的科研急需设备采购项目,原则上仍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确需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上报教育部、财政部审批后方可实施。在申请材料完备的情况下,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自收到材料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文件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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