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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性要求需抓住十五个要素

作者:吴正新 发布于:2019-11-14 10:23:5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实质性要求有何效力?
 
  政府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应当在采购文件中采用特殊标识或直接写明“实质性要求/实质性条款”等进行明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臆测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实践中,有些评审专家超出采购文件明示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范围,作为评定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依据,这种做法是错误的,甚至是违法违规的。如果采购文件把应当作为实质性要求的内容没有作为实质性要求,可能导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造成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受损的,应认为采购文件具有重大缺陷,按有关规定处理,但评审专家也不能擅自定义实质性要求直接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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