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集采政策盘点
作者: 发布于:2019-09-05 16:50:48 来源:智慧城市行业动态
浙江省
10月17日,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医疗设备(应国际招标的除外)纳入浙江省省级货物类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三、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货物、服务类项目:省级为50万元,市级为30万元,县级为20万元。
四、公开招标限额标准
货物、服务类项目:省、市、县三级均为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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