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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集采政策盘点

作者: 发布于:2019-09-05 16:50:48 来源:智慧城市行业动态
  浙江省
 
  10月17日,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医疗设备(应国际招标的除外)纳入浙江省省级货物类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三、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货物、服务类项目:省级为50万元,市级为30万元,县级为20万元。
 
  四、公开招标限额标准
 
  货物、服务类项目:省、市、县三级均为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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