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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集采政策盘点

作者: 发布于:2019-09-05 16:50:48 来源:智慧城市行业动态
  江苏省
 
  近日,江苏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印发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18〕51号》。
 
  一、部门集中采购目录
 
  医疗设备和耗材被纳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
 
  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
 
  省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200万元(含)以上。对使用财政性资金涉及重大的民生项目、社会关注度高,预算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纳入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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