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集采政策盘点
作者: 发布于:2019-09-05 16:50:48 来源:智慧城市行业动态
江苏省
近日,江苏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印发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18〕51号》。
一、部门集中采购目录
医疗设备和耗材被纳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
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
省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200万元(含)以上。对使用财政性资金涉及重大的民生项目、社会关注度高,预算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纳入集中采购。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下一篇:编制投标文件常见的错误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