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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集采政策盘点

作者: 发布于:2019-09-05 16:50:48 来源:智慧城市行业动态
  福建省
 
  10月29日,福建省财政厅发布了《省财政厅修订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新目录中明确包含医疗设备(计生、防疫设备入此类)等采购项目。
 
  本次文件中,福建省省财政厅对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的限额标准作出了不少调整。
 
  其中就包括如下两条要求:
 
  一、提高自行采购的标准。将目录内金额起点和目录外限额标准统一提高至50万元;
 
  二、将公开标准数额标准由100万元提高至200万元。扩大采购人选择采购方式的自主权,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特点自主确定适宜的采购方式。
 
  也就是说,从今往后,福建省50万以下的设备、耗材不用进行部门集中采购,200万以下的医疗产品不用公开招标!
 
  相较于过去的采购标准,福建省的公开招标限额整整比上期提高了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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