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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集采政策盘点

作者: 发布于:2019-09-05 16:50:48 来源:智慧城市行业动态
  安徽
 
  安徽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一、集中采购目录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20万元医疗设备、医药品纳入集中采购目录。
 
  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对于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但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当依法实行分散采购。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
 
  省级: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20万元;工程类项目,单项采购预算满50万元。
 
  市、县级: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10万元;工程类项目,单项采购预算满30万元。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省级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200万元,市、县级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100万元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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