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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税 立足四个坚持 提高政采水平

作者:谢 欣 发布于:2015-02-06 11:30:4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四川省国税系统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切实做到"四个坚持",使采购范围不断扩大,采购效益更加明显,采购水平持续提高。
 
  坚持统一管理 抓统筹协调
 
  四川省国税局成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财务处、监察室、办公室、党办负责人为成员。该局规定,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由财务部门实施归口管理、统一采购,财务处安排专人负责全省系统政府采购工作,并设立政府采购科,市(州)国税局财务部门配备一名政府采购专职人员。实现统一管理后,预算编制不断加强,同类项目有效整合,采购流程更加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
 
  在领导小组的协调下,采购工作小组各成员部门按采购过程各环节细分职责,需求部门负责项目立项和提出需求,财务处负责具体实施,服务中心负责项目验收,办公室负责支付款项,监察室负责监督。各部门各负其责,协同联动,建立起"岗位分设、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岗位责任体系。
 
  坚持依法采购 抓风险防控
 
  该局将政府采购纳入业务、财务、政务、事务"四位一体"风险防控格局之中,从工作机制、制度上确保采购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该局规定,作出对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具有重要影响的制度安排、决策部署和措施办法前,要对法律风险、工作风险、廉政风险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估,提出风险处置化解预案,努力实现风险防控关口前移;实行重大项目专家评审前置制度,提前防范采购风险。
 
  该局要求全省国税系统按照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实施采购,做到"应采尽采";对国家税务总局纳入协议供货和批量集中采购的品目,做到"应纳尽纳";对需要履行报批报备手续的项目,做到"应报尽报"。
 
  坚持夯实基础 抓管理创新
 
  该局深知完善制度体系的重要性,制定了《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机关政府采购各部门职责和工作规程(试行)》等制度办法,逐步推行采购信息公开、标前专家评审、评审专家抽取、批量集中采购和协议供货管理、标准文书范本、定点采购等专项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一套"基本制度+专项制度"的制度体系,使政府采购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同时,加强采购预算编制和计划编报,确保无预算无计划不采购;加强采购资金管理,按年分项逐笔登记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台账,确保资金支付及时准确;加强采购合同管理,聘请法律顾问协助审核,确保采购合同严密规范;加强采购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及时登记入账。
 
  坚持围绕中心 抓重大项目
 
  该局围绕税收管理现代化这个中心工作,抓好信息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推行综合征管软件所需设备、存储扩容,小型机、全省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项目等一系列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为建设电子税务局、实现数据大集中、提高税收征管现代化管理水平提供了保障。
 
  另外,围绕税收征管重大事项,抓好物资服务类项目,先后为全省国税系统配备143台稽查办案用车及所需办案设备,配发新式税务制服,完成普通发票定点印制、执法执勤用车保险、税收征管电子化征管档案系统开发、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运营商等项目,保障各项税收征管工作顺利运行。
 
  2013年,四川省国税局还安排专项资金,集中采购制氧机、空调以及建设太阳能取暖系统,解决部分高寒高海拔地区基层国税局干部职工的特殊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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