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亢:建立全程在线实时动态的监督通道
“实施‘互联网+’行动,大力推广电子招标投标,是打造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法规司司长李亢7月30日在“互联网+”招标采购发展论坛上分析了目前电子招标投标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透露了为推动电子招标投标,编制“互联网+”招标采购实施计划、加快制定《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及其技术规范等配套规范等工作的进展情况。
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司长李亢发言。
发展迅速三大问题待解
李亢表示,近些年来,我国电子招标投标发展迅速,在各地区、各行业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法规制度体系逐步健全。目前,我国电子招标投标已经从初步应用迈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从现场了解到,2011年《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七部门印发《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对系统架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交易安全,以及监督管理等作了全面规定,为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国务院即将审议的《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也明确提出要逐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
“但同时也应看到,电子招标投标发展仍然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李亢认为,比如,有关方面对电子招标投标的认识还不到位,地区和行业发展不平衡;有些平台功能定位不准,交易、服务和监管职责不清,存在管办不分、行政垄断;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不够,“信息孤岛”问题突出等。“针对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坚持以创新的思路,改革的办法,下达气力,认真加以解决,推动电子招标投标向规范高效、互联共享的更高层次迈进。”
坚持创新做好五项工作
李亢表示,针对当前电子招标投标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一道,着力推进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动电子招标投标深入发展,打造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的招标采购平台,为招标投标市场交易活动服务;建立全程在线、实时动态的监督通道,为实施协同、共享、高效招投标行政监管服务;构建互联互通、集中共享的信息系统,汇聚市场交易大数据,为宏观经济决策和行业发展服务,引领招标投标行业转型升级和市场可持续发展。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上一篇:林念修:“互联网+”创新监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