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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完善顶层设计 实现全过程监管

作者:王冰梦 发布于:2015-02-01 15:22:1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14年,对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而言是改革发展的一年。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有力推进,政府采购"增量提质"的纵深拓展,再到"直通车"、"预采购"等机制的成功实施,山东这一儒家文化的发源地,政府采购工作踏出的每一步足印都清晰镌刻着"改革创新"四个字。
 
  近日,《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借着山东省政府采购专题新闻发布会之机,来到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以下简称"山东采购处")对该省政府采购工作进行深入解读。
 
  "创新是一切事物发展动力的不竭源泉。政府采购的改革创新不仅在于规范程序,更在于完善的控制激励机制和由此产生的采购效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创新方式方法,在提高政府采购公信力、可靠性、效率性方面见成效。"山东省财政厅副巡视员陈祥志表示,在政府采购改革的关键时期,为更好地解决采购价格、采购效率等问题,山东省财政厅果断对政府采购机制、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与创新,取得显着效果。
 
  2013年,全省完成政府采购1248.91亿元,比上年增加175.49亿元,增长16.4%,连续5年位居全国第三位,政府采购蓬勃发展,实现了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设立县级以上监管机构101个
 
  在山东省财政厅成立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的5年多时间里,全省共设立县级以上监管机构101个,在编人员近1000人;县级以上采购中心32个,在编人数360余人;社会代理机构350多家,从业人员约1万人,纳入专家库管理的评审专家13900余人。面对如此庞大的政府采购专业队伍,山东采购处将全省参与政府采购工作的从业人员拧成一股绳,并将这股力量向全省十几个地市监管部门延伸,指导各市勇于创新,成效显着,全省政府采购工作形成了改革突破、相互借鉴、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尤其是作为山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试点城市的泰安市和济宁市,分别在全省率先实行项目经理制度和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采购需求的合理性,确保了采购执行环节公平、公正和采购结果的物有所值。
 
  2013年9月1日,《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标志着山东省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的重要突破。同时,为规范政府采购各当事人、各环节、各流程的有效运转,该省针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采购方式、投诉处理、政策功能等制定完善了一系列的配套制度办法。初步统计,自2009年监管机构分设以来,省级共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意见》、《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各类制度办法近30个,形成了涵盖各方当事人和采购活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管制度体系,为政府采购改革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预采购与直通车加快执行进度
 
  以求真务实、改革创新为宗旨,以提升绩效、物有所值为目标,以简化程序、优化服务为手段,是山东省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核心。山东省在监管理念方面力求突破,服务效能全面提升。一是以服务采购人为宗旨,扩大采购人自主权。每年根据工作实际对《山东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进行调整和细化,逐步提高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放宽协议供货、小额自行采购品目范围和采购限额。二是以进口产品审批为切入点,简化审批流程。制定了《2014年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对部分进口产品实行统一组织专家论证、统一公示、统一纳入目录,避免了一采购一论证、一单位一申报的问题,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和管理效能。三是以执行绩效为目标,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制定印发了《关于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强化政府采购预算功能,将采购计划部分要素前移至预算编制环节,提升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可行性,逐步实现了由预算直接到采购的"直通车"机制,为政府采购预算直接转入执行阶段、推行归集批量集中采购、加快采购执行进度创造有利条件;建立"预采购"制度,对预算控制数基本明确、跨年度、全省统采、民生等项目实行提前采购,财政部门可按照采购结果分年度、分批次、分市县安排采购资金,为采购人留足采购组织时间,保障重点采购项目按时落实到位。"预采购"与"直通车"这两项机制使得山东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大大加快,今年1-9月份,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比去年同期加快了4.7个百分点。四是以信息化为支撑,实现从预算到执行的一步到位。建立政府采购执行"绿色通道"管理机制,以"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替代采购计划,采购人发起采购任务后,"政府采购管理系统"自动将确认书发送至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直接进入采购执行环节,大大加快了采购进度。
 
  完善体系 推进信息系统建设
 
  在监管理念上以"物有所值"和"结果导向"为核心的四个转变成为今后山东省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重要指针。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董苏彭向记者描绘出一幅全省政府采购发展的宏伟蓝图。
 
  "下一步,山东省政府采购将更加注重理念的更新和制度的顶层设计,强调了政府采购在新形势、新要求下转变职能、创新理念、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董苏彭向记者介绍说,该省将研究修订《山东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省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制定《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等制度。同时,大力推行批量集中采购、逐步扩大定点采购范围、探索"一采多用"、"一采多年"的采购模式,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
 
  与此同时,该省还将着力加强对采购活动参加人的监管。一是加强代理机构监管。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业水平;严肃年度考核,促进规范执业,逐步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逐步建立社会代理机构执业评价制度。二是完善评审专家管理。在扩充专家专业分类和数量的基础上,狠抓专家评审质量的提升;推广语音告知系统,科学使用评审专家;开展评审专家培训工作,逐步实现常态化;探索实行评审专家级次化管理,实现按需抽取和按级取酬机制。谈及政府采购,董苏彭表示,政府采购监管的过程是一个服务的过程,要把监管寓于服务之中。监管要做的是完善制度与规则,当好裁判吹哨子,加大处罚严纪律,正确处理好'管'与'干'的分工,最终实现以需求为基础的物有所值目标。"
 
  董苏彭还从另一个层面上展示了山东省的政府采购工作:"着力推进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建设也是山东省政府采购工作的重点规划之一。"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是实现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一是通过研究制定《全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方案》,统一了全省的数据规范和信息系统接口标准,逐步实现全省政府采购系统数据连通、资源共享;二是建立政府采购全流程操控平台,实现了采购交易管理、代理机构管理、评审专家管理以及供应商管理四者的衔接、配合等;三是研究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不断优化协议供货交易软件、评审专家信息语音告知软件,为公平采购、规范采购、高效采购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
 
  站在新时期跨越发展的节点上,山东省正豪情满怀,大刀阔斧地为中国政府采购事业再绘浓墨重彩的宏伟画卷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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