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慧频:高质量完成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
作者:缪慧频 发布于:2015-12-17 15:52:37 来源:中国税务报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主任缪慧频
财政部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新部署
更加注重完善采购管理链条,加快完善政府采购法制体系。一是加强采购需求管理,研究制定相关办法,落实采购人的需求责任。二是加强采购结果管理,建立采购履约验收和结果评价机制。三是突出问题导向,增强规章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更加注重政策实施效果,大力完善政府采购政策体系。一是明确了政策支持重点,包括创新、绿色、“互联网+”、改善民生、政府购买服务等。二是丰富政策支持手段,着力点从评审环节向需求制定、采购方式选择等前段延伸,加大采购需求标准和非招标方式等政策手段的应用力度。三是强化政策管理,明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责任,加大对政策落实的检查考核力度。
更加注重采购绩效,持续完善政府采购执行机制。一是强化内控和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加强信息公开管理,推动政府采购规范透明。二是坚持成本效益原则,适当提高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加强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推动采购机构专业化进程,推动电子化政府采购在全国的应用。
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任务
要深入贯彻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按照“优服务、提质效、防风险、树形象”的工作方针,推动2016年“采购规范年”各项工作,加强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各项采购任务,实现“大规范、零违规”的目标。
深入贯彻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继续做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把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作为政府采购工作的最基本原则,通过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推动法律法规落实。进一步完善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制度体系,系统梳理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各项规章制度,修改不适应新要求的各项规定。
做好金税三期工程项目采购。一是及时掌握第二阶段推广省份“系统软件”“计算存储”等重点项目信息,按时完成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和主体应用系统推广任务。二是按照《关于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地方税务局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总局做好为各省统一采购工作。三是各省级国税局采购部门做好紧急和临时性配套项目。
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一是严格执行政府强制和优先采购相关规定。对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内的产品或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在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内实施采购,或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内的产品。二是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积极推动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应当在采购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三是积极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国税系统要进一步扩大购买服务的范围,把汽车加油和维修、机动车保险、物业服务、会议服务、咨询服务等各类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管理,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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