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加强LNG海上运输安全保障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LNG海上运输安全保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按照加强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部署,切实做好LNG(液化天然气)海上运输特别是今冬明春北方地区海上运输保障。
《通知》要求,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督促有关港航企业加强源头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强化对LNG船舶运输和港口作业的现场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运输组织,继续实施优先保障LNG船舶运输的各项措施,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LNG船舶进港、装卸作业效率;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预警和应急处置,及时解决运输中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力度,积极推进LNG码头规划建设,稳步提升LNG海上运输保障能力。
进入采暖季用气高峰期,LNG运输保障任务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经济平稳运行。《通知》强调,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把做好天然气运输保障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保障LNG海上运输安全畅通。
据了解,今年以来,交通运输部认真落实中央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加强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部署,印发《环渤海地区液化天然气码头重点布局方案(2022年)》,完善国内沿海省际液货危险品船运输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开展LNG罐箱试点运输,加强LNG海上运输保障,有力支撑LNG进口量快速增长。根据海关数据,今年1月至10月,我国进口LNG达4156万吨,同比增长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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