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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 立足服务理念 推进政采规范化管理

作者:张蓁 发布于:2015-07-31 16:05:1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为认真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要求,深入贯彻《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做好今年本系统的政府采购工作,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对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提出,国税系统应按照“优服务、提效率、防风险、树形象”的总体工作思路,围绕“服务基层年”这一主题,坚持依法采购,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与机制,旨在全面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保障税务系统政府采购事业科学发展。

 
  据《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记者了解,围绕“服务”这一要素,税务总局在《要点》中主要从服务理念、操作流程、体系建设、电子采购平台与反馈答复平台的打造等方面展开部署。
 
  《要点》首先指出,国税系统采购部门要全面树立服务理念,充分意识到采购部门就是服务部门,采购工作就是服务工作这一工作理念。采购部门不仅要把服务机关、服务基层以及服务税收现代化纳入职责范畴,更重要的是要做到“三个贯穿”,即将服务理念贯穿于每项政策的贯彻执行之中,贯穿于每个项目的采购过程之中,贯穿于每项日常工作之中。
 
  其次,在切实贯彻采购服务理念的前提下,《要点》还明确了国税系统的政府采购工作应做到 “一个优化”与“三项建设”。
 
  “一个优化”,即指优化政府采购操作流程。这就要求国税系统将在严格依法采购的前提下,整合梳理采购环节,加快采购文件的拟定、签发以及审批工作,简化授权审批流程,同时,要合理安排招投标及评标工作时间,减少授权审批项目,压缩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率。
 
  “三项建设”,包括政府采购标准化体系建设、国税系统电子化采购平台建设、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信息反馈与问题答复平台建设。在政府采购标准化体系建设方面,《要点》指出,国税系统应将政府采购方式进行分类,明确各个采购方式的基本操作流程后,再制定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等政府采购文书范本,统一各类表证单书,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在电子化采购平台建设方面,《要点》指出,国税系统应按照“做大采购平台,做多采购产品,做实产品价格,做好售后服务”的理念,搭建对外开放的电子化采购平台,打造采购电子商城,建立供应商库和产品库,做到更好地满足国税系统采购需求;在政府采购信息反馈与问题答复平台建设方面,国税系统将以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为依托,通过收集各单位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建议,建立一个信息反馈与答复平台,来系统解决基层单位在政府采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此外,《要点》还提出,国税系统今后要通过加强政府采购的计划管理、建立供应商信用管理体系与政府采购档案管理体系、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等政府采购基础管理,来提升整个税务系统内部政府采购的规范化水平。(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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