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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工局全面部署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7-12-04 09:41:02 来源:国防科工局网站

  近日,《国防科工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对国防科技工业系统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进行全面部署,切实提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安全工作整体水平。


  安全生产是武器装备研制的生命线,事关科研生产人员生命安全,事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意见》提出,要着力强化和落实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主体责任,着力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着力完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本质安全和信息化水平,着力加强武器装备型号工程安全保障,着力推进军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和1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建设先进国防科技工业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意见》提出五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安全发展。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型号工程、速度效益以及创新驱动和军民融合发展的关系,始终把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安全真正作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实现安全与发展的有机统一。二是坚持依法监管。按照“管业务管安全”的要求,对取得许可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实施监管,建立健全与许可管理相衔接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强化激励约束、监督检查、行政问责,加大依法监管力度,提高法治化水平。三是坚持系统建设。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落实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军工集团公司管理和监督职能,切实强化政府监管职责。四是坚持重点推进。突出重点单位、重点型号、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着力加强对型号总体、关键分系统、特殊配套、涉密程度高的武器装备和军工危险化学品科研生产安全监管,加强源头防范,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五是坚持改革创新。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加快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着力破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安全难题,完善不同对象的监管方式,推动非核心、非专用类配套产品实现按各行业属性监管。


  《意见》提出,到2020年,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基本成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体系基本完善,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消除30 人以上军工危险化学品危险作业场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到2030年,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全面消除10 人以上军工危险化学品危险作业场所,实现国防科技工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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