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PPP,让社会资本活起来
财政部、农业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中国将在6大重点板块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私营企业、民营资本和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被称为“PPP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近年来,中国政府大力推广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正逐步走向深入。
引导投资 利益共享
根据意见,中国政府将重点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业绿色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田园综合体、农产品物流与交易平台、“互联网+”现代农业等6个领域的农业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
北京中建政研集团专家委员会委员马海顺表示,这6大领域代表着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方向,以PPP模式来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可以实现参与各方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
制度完善 成效初显
近年来,中国政府大力推广PPP模式。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在市政公用、水污染防治、收费公路和公共租赁住房领域推广PPP模式的实施意见。梳理各个地方推出的PPP示范项目也发现,今年以来,各地PPP项目已开始加速落地。例如,今年5月成功签约的宜(宾)攀(枝花)沿江高速公路项目总投资约826亿元,由两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投资,并采用“BOT(建设—经营—转让)+政府补助”模式建设。
北京商业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赖阳认为,PPP模式的资金筹集方式来自作为第三方的社会资本,一方面减少了政府财政负担;另一方面,社会资本会根据市场收益进行投资,对项目的评估、投资、决策更严谨,资金运用效率也更高。
定位清晰 防范风险
意见明确,政府可以参股项目公司,但应保障项目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和风险隔离功能;同时严禁政府通过回购安排、承诺固定回报等方式进行变相举债。
“这意味着政府要厘清自身职能和市场的边界,既要保证知情权,又要防止角色越位。”马海顺在其与北京中建政研集团董事长梁舰共同编写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一书中建议,要加强政策宣传和PPP基础教育,注重信息公开和咨询服务,让更多参与方理解清楚PPP模式的适用边界与内涵;同时要严格防范政府兜底项目建设和运营风险。
对于未来如何在更广范围内推进PPP模式,赖阳表示,政府应该进一步让民营资本发挥活力,让企业获得回报,但又不能急于求成。“如果有的项目难以吸引社会资本,政府需要思考如何进一步减少社会资本的投资风险,用更灵活方式推出更多项目。”(彭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