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推动国税系统政采管理换挡升级
今年,国家税务总局将推进“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作为国税系统政府采购由传统管理向现代治理转变的重要举措,以制度强基础,以规范促执行,以专业提质效,大力推动国税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换挡升级。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制度化建设即建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顺应改革发展趋势、适应国税系统垂直管理体制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今年以来,税务总局通过开展垂管部门政府采购管理体制课题研究,修订《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制度化建设路径。尤其是在管理办法的修订中,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在工作理念上由程序导向转变为结果导向,体现“物有所值”目标要求;在规定设置上与外部政策调整全面接轨同步,突出指导性和完整性;在纵向布局上理顺系统管理体制,在横向分工上明晰内部各部门职责,切实压实各部门主体和监督责任,便于理解和操作。各级国税部门也相继出台、修订了一系列政府采购制度办法,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制度基础进一步夯实。如陕西国税修订政府采购机关工作规程和系统管理办法,制定政府采购目录外标准下管理办法、内控工作指引,完善了“项目+制度+模板”模式等。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规范化的内涵就是制度形成后,不折不扣地、有创造性地执行好、落实好,上述负责人表示,税务总局要求各级国税部门把政府采购各个环节的工作都按照制度要求来规范操作,牢牢守住制度底线,将采购风险拒之门外。税务总局从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开展业务检查、借力巡视审计等多方面入手,推动采购工作管理过程规范严格。如强化指导,研究修订政府采购规范2.0,作为系统规范操作的执行依据和标尺;突出引导,开展示范项目建设活动,评选10类优秀精品项目,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深化督导,把“应采未采”列入绩效考核,把政府采购列入常规巡视等。各地积极响应规范化建设要求,如安徽省局把握需求端,强化预算约束;严格供给端,推行阳光采购;强化监管端,建立反馈机制,推进整个采购流程的严密规范统一。
此外,税务总局还按照“创新-总结-改进-拓展”的思路积极稳妥地开展专业化建设,一方面积极打造专业化的业务指导体系,以不同采购项目的内在特点和规律为依据,从需求审核、资格设定、评分项目和标准设置、采购组织实施、采购结果评价等多方面入手,分门别类制定项目采购业务指导意见,不断增强政府采购工作的科学性。另一方面,打造专业化的采购人才队伍,以强化业务培训为手段,以人才库建设为依托,不断探索政府采购人才队伍建设的新载体、新途径。如江西国税立足“专业对口”,选择业务骨干,打造采购专业团队“精彩团”,为政府采购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提供强大的人力支持。此外,税务总局主动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正以一体化思路积极谋划政府采购信息系统的建设,提升政府采购专业化水平。各地以信息化建设为切入点推进专业化建设工作也开展得如火如荼,如广东国税上线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广西国税建立采购监管系统,青岛国税开发运行“政府采购内网工作流管理系统”,逐步形成制度落实有力、程序运行有序、风险控制有成的政府采购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