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气象部门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在京召开
6月19日,由中国气象局政府采购中心举办的2015年气象部门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在北京召开。随着本次培训班的召开,学习《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探讨政府采购业务正在成为中国气象局政府采购工作的一种新风尚。
中国气象局计划财务司副司长王世恩出席培训班并讲话,中国气象局资产管理事务中心主任刘彤主持开班仪式。《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培训班现场了解到,来自中国气象局机关、各直属单位以及各省(区、市)气象局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相关人员近20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2015年气象部门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在北京召开。 摄影/黎娴
“政府采购工作的理论性、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政府采购人员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还得具备实务操作的能力。只有边工作边学习,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业务水平,才能完成这项任务。”中国气象局计划财务司副司长王世恩在讲话中表示,中国气象局多年来非常重视政府采购工作,专门成立了部门集中采购执行机构,各地也相应地成立了政府采购业务部门,近年来随着我国气象事业的迅速发展,政府采购规模逐步扩大,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增多,必须更加透彻地掌握新政策、新要求。他希望,能够通过这次培训,从整体上进一步提升气象部门的政府采购工作水平。
刘彤简要介绍了中国气象局资产管理事务中心的基本情况,以及2014年中国气象局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成效,并通报了中国气象局政府采购中心今年的工作重点。“继续坚持抓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从关注采购项目的开评标向开评标前后延伸,前端严格采购项目和技术指标的审查,后端加强履约验收和合同管理,探索供应商诚信评价制度,推动气象专用设备市场规则不断完善。”刘彤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掌握好《条例》文本、内涵、创新举措,同时,组织和落实好内部特别是基层单位的宣传、学习和培训工作,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原则和具体规定,增强政府采购法治意识,严格依法采购。
2015年气象部门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座无虚席。 摄影/黎娴
本次培训班为期一天。为达到良好的学习、培训效果,中国气象局政府采购中心特别邀请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调研员李亘解读《条例》及财政部相关规定,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综合业务处处长谢蓉晖讲解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内容、采购流程以及批量集中采购等的实施情况。
培训班还安排中国气象局计划财务司资产与资金处副调研员郭晋、中国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采购计划系统管理员洪利,分别介绍政府采购方式变更、进口产品审批的主要事项,以及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的操作要点。中国气象局政府采购中心主任秦勇最后为培训人员梳理了气象部门集中采购的委托流程、气象专业技术装备采购文件编制实务等内容。
“这是我们期待已久的培训,课程内容丰富、授课老师专业,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很强,还专门安排了交流和解答环节,是个难得的学习机会。”吉林省气象局计财处副主任科员苏智卓表示。他的评价代表了大部分参加培训人员的心声。
通过培训和交流,培训人员一致认为,政府采购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想从整体上提高这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政府采购从业者必须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强化依法采购意识、熟练掌握政府采购方式方法,提升依法办事的能力。惟有如此,才能共同完成好气象部门政府采购工作任务,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展。(y)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下一篇:《条例》出台 采购人关注三个要点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