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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系统筹建政采人才库 首期人才培训开班

作者:张蓁 发布于:2015-06-12 15:41:1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6月4日,由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与教育中心主办、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承办的“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专业人才库人员培训班”在扬州开班。《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记者从培训现场了解到,此次培训的学员为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专业人才库拟推荐入库人员。主讲老师主要为税务总局采购中心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并邀请了财政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信息报社、税务总局相关司局等部门的人士和专家。
 
  据了解,税务总局目前正在建设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人才库,目的是选拔集聚一批高素质政府采购业务人才,充分发挥高层次优秀人才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骨干作用,促进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本次入库人员选拔工作面向各级国税机关,选拔人员除需要满足《国家税务总局专业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目前从事政府采购工作,具有3年以上政府采购工作经历;(二)具有较高政府采购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熟悉政府采购制度和政策规定,熟练掌握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软件,在本系统或本单位工作业绩突出,起到骨干带头作用;(三)参加过国税系统政府采购重点工作,如培训授课、课题研究、教材编写、调研座谈、检查考核、重大项目评审等,表现突出的;(四)原则上具有经济、法律或信息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五)上述人员中,获得招标师职业资格者优先。
  
  本次选拔采取推荐、考核的方式进行,由税务总局人事司和采购中心共同组织实施。目前税务总局采购中心已初步审核确定了拟推荐入库人员名单,最终入库名单需由人事司审核、公示并报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正式发文公布。
 
  本次针对拟入库人员的培训,历时半个月,主要以《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为主线,通过集中培训,增强入库人员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知识,提高防控政府采购风险能力。培训内容围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操作实务、政府采购风险防控、政府采购采购基础管理及相关内容展开。
 
  为了让培训活动更有针对性,此次培训还设有分组讨论环节,围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贯彻中遇到的难题、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规范等实务操作方面的问题进行充分研讨。
 
  记者从现场了解到,此次培训将于6月18日结束。培训结束前,税务总局采购中心还将对受训人员组织测试,相关具体情况将存入人才库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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