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文 建立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
同志们:
今天,财政部、工信部、保监会联合在京召开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会议,主要宣贯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部署试点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推动装备制造业发展意义重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造业快速发展,产业体系日趋完善,但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标志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的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程度低,直接影响了我国制造业的转型和升级。近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将“依靠创新培育制造业竞争新优势”和“大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作为2015年经济工作的重点之一。
当前,全球正处于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变革的关键时期,发达国家纷纷掀起“再工业化”浪潮,一些发展中国家以更低的成本优势进入制造业中低端,发展格局正在深刻变化。我国制造业在面临“前后夹击”危机的同时,也迎来了赶超的重要机遇窗口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必须从国家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制造业的重大意义,创新支持政策,增强制造业特别是重大技术装备核心竞争力,实现我国由制造业大国向强国转变,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强大动力。
长期以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中央财政针对我国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从需求侧和供给侧不断研究完善财税支持政策:一是推动解决“用户用不了”问题。很多技术装备工艺还不成熟,需要加快研发,并通过应用示范验证加以改善,提升产品质量,让用户有装备可用。对此,中央财政主要通过科技重大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重大技术装备研发、产业化,推动了特定领域重大关键装备的应用。二是研究破解“用户不敢用”瓶颈。部分装备存在市场初期应用瓶颈,虽然技术成熟,但因装备本身价值量大,且对用户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大,用户担心风险不敢购买使用。为破解这一瓶颈,国家已经在一些特定领域通过多种方式从需求侧加大了支持和引领。但从国际经验看,对广泛的商用领域用户,大多数国家通过商业保险机制分担用户风险,从机制上解决用户使用问题。
二、建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
借鉴发达国家经验,考虑我国保险市场还不发达的现状,财政部、工信部、保监会研究形成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这一机制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原则,由工信部制订《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保险公司为目录内装备定制综合险,装备制造企业投保,中央财政适当补贴投保企业保费。以财政补贴引导建立保险补偿机制,是财政支持方式的重大创新,力求实现多方共赢:
一是有效推动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的核心是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激发保险功能,以市场化方式分担用户风险,加快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2015年,三部门率先将清洁高效发电、轨道交通等14个领域的装备纳入试点范围,基本涵盖了装备制造业发展较为迫切的主要重大技术装备。如试点进展顺利,市场传导性会很强,将极大促进装备制造企业打开市场,破解首台套装备市场初期瓶颈。
二是搭建制造企业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平台。目前,保险公司进入装备制造业开展业务的较少,部分地方虽然开展了保险补偿试点,但因当地重大技术装备企业数量有限,保险公司难以按大数法则有效化解自身风险,承保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从全国市场看,2014年我国规模以上的装备制造企业有79797家,总营业务收入超过22万亿元,列入本次试点范围的重大技术装备单台套价值累计800多亿元,按照首批次计算的价值总量会更大。利用好这一市场,不仅装备制造企业、用户受益,保险公司也会从中开辟新的业务空间。
三是探索完善公共财政市场化支持方式。公共财政作为政府优化资源配置、提供公共服务、引导社会投资、调节利益分配的有力手段,在支持产业发展方面具有难以替代的作用。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是公共财政以市场化方式支持产业发展的又一重大创新:一方面,通过适当财政资金补贴,引导制造企业投保和保险机构承保,以市场化方式降低用户风险,加快装备推广,符合市场规律,可以更好地实现优化资源配置的目的;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实现财政资金扶持效应的放大,政策覆盖面广,更适应开放的市场环境。
四是利用保险功能建立重大技术装备风险防控机制。将装备市场与保险功能有效对接,符合保险作为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稳定器”的定位。同时,引导保险共保体和承保的保险公司将保险服务环节进一步前移,鼓励其为装备制造企业分担风险的同时,通过积累出险数量、种类等数据,从中梳理查找装备应用风险点,并联合专家建立装备制造业风险防控体系,指引装备制造企业持续改进工艺流程、产品设计等,从而更好推动装备制造业创新发展。
三、推动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试点顺利实施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行,是贯彻落实这一系列精神,推进装备制造业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方面要从推动装备制造业实现大发展的目标出发,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加强沟通协调,确保试点顺利实施,推动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长效运行。
第一,三部门加强指导监督,促进试点工作高效开展。财政部将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信部、保监会一道密切跟踪试点进展,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监督;工信部印发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试点中还将结合装备制造业发展状况及时调整,同时要组织地方工信部门加快推动试点装备市场应用;保监会也印发了《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将指导共保体组建事项,并监督承保的保险公司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各地相关部门加强组织协调,推动试点工作出实效。各地财政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落实好各项具体工作。试点工作中,一方面要努力做好政策解释和舆论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吸引更多企业参与;另一方面,在做好对申报企业及其装备合规性审核的同时,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简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此外,各地近期还将召开政策宣贯片区会议和项目对接会,这是本次试点工作顺利启航的基础,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把会议办好。
第三,切实发挥保险功能,分散重大技术装备应用风险。请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加强对综合险条款等的指导。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文件要求,积极为投保的装备制造企业提供个性化投保到快速理赔的“一条龙”服务,提高保险出单、理赔效率,不断优化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方案和服务质量。同时,注重发挥保险功能,做好承保管理、风险评估、防灾防损、损失核算等基础数据积累和经验总结,为下一步建立重大技术装备风险防控体系奠定基础,实现与保险保费补偿机制协同提升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能力和水平。
第四,装备制造企业要踊跃参加试点,用足用好政策。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通过政府引导,撬动保险市场,打开装备市场,实现多方受益,这是装备制造企业难得的发展机遇。请装备制造企业积极参加试点,向用户企业加强政策解释,用足用好政策,通过试点工作实现企业发展新的突破,促进中国装备制造业腾飞。同时,对试点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地方主管部门或直接向我们三部门反映,共同把试点工作做好做扎实。
新春伊始,万象更新。今天的电视电话会标志着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正式建立,也标志着装备制造业迎来新的契机。下一步,财政部还将会同工信部、保监会及时跟踪进展、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推动保险补偿机制长效运行。希望大家齐心协力,共同把试点工作抓好、促好,推动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早结硕果、早见成效。
谢谢大家!
(本文系刘昆副部长在2015年3月3日首台套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