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生产性服务业的“前世今生”
新华社北京8月6日电 (陈炜伟、陈翰哲)生产性服务业是生产上下游活动的延伸,包括专业服务、信息和中介服务、金融保险服务以及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上海市统计局2013年出台的《生产性服务业分类(试行)》认为,生产性服务业是指从企业内部生产服务部门分离和独立发展起来的,主要为生产经营主体而非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其本质上是一种中间投入。
“生产性服务业”内涵和外延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变化。2006年出台的“十一五”规划就明确提出拓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主要面向生产者的服务业,细化深化专业化分工,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在“十一五”规划中,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被确定为优先发展交通运输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有序发展金融服务业,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规范发展商务服务业。
2011年出台的“十二五”规划则提出,深化专业化分工,加快服务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加速发展。
“十二五”规划明确,有序拓展金融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培育壮大高技术服务业,规范提升商务服务业。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明确,现阶段我国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发展研发设计、第三方物流、融资租赁、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商务咨询、服务外包、售后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和品牌建设。
生产性服务业涉及农业、工业等产业的多个环节,具有专业性强、创新活跃、产业融合度高、带动作用显著等特点,是全球产业的战略制高点。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副司长夏农介绍,近年来,发达国家依靠研发设计、商务服务、市场营销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领先优势,主导着全球生产网络和产品价值链。全球生产制造服务化发展趋势日益明显,围绕着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竞争越来越激烈。
针对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水平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此次发布的《意见》明确,要着力从深化改革开放、完善财税政策、强化金融创新、有效供给土地、健全价格机制和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和市场活力。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下一篇:中国的政府采购与技术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