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完善政府采购办法 加大购买服务力度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要求--
政府采购信息报综合消息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要求完善政府采购相关办法,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
生产性服务业涉及农业、工业等产业的多个环节,具有专业性强、创新活跃、产业融合度高、带动作用显著等特点。该意见提出,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是向结构调整要动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重大措施,既可以有效激发内需潜力、带动扩大社会就业、持续改善人民生活,也有利于引领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提升。
该意见要求,从深化改革开放、完善财税政策、强化金融创新、有效供给土地、健全价格机制和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和市场活力。
在完善财税政策方面,中央和地方财政在各自事权和支出责任范围内,重点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市场诚信体系、标准体系建设以及公共服务平台等服务业发展薄弱环节建设,探索完善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建立统一开放、规范竞争的服务业市场体系。
同时,完善政府采购办法,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都可以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社会力量承担。研究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明确政府购买的服务种类、性质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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