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局“境外机构拍摄考古现场”等审批下放至省级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4-08-18 07:17:00 来源:中国政府网
8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45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其中,国家文物局“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及“外国公民、组织和国际组织参观未开放的文物点和考古发掘现场审批”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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