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修订)》公开征求意见
作者:政府 发布于:2014-10-08 07:23:00 来源:中国政府网
交通运输部关于《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修订)》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随着近年来国家立法的不断完善和简政放权工作的不断深入,原有海事许可项目的设置和条件均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结合最近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进展,我部对《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意见征集”点击“关于《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3、电子邮箱:jtbtfc@mot.gov.cn 4、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法制司条法一处(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30日。交通运输部
2014年9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doc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