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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作者:政府 发布于:2014-10-11 07:16:00 来源:中国政府网

交通运输部关于《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随着近年来国家立法的不断完善和简政放权工作的不断深入,原有海事许可项目的设置和条件均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结合最近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进展,我部对《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登陆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意见征集”点击“关于《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电子邮箱:jtbtfc@mot.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法制司条法一处(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30日。

                       交通运输部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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