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政府采购信息网

我国对原产于萨尔瓦多的产品适用最惠国税率

作者:政府 发布于:2014-12-10 07:17:00 来源:中国政府网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7月2日起,我国对原产于萨尔瓦多的产品适用最惠国税率。此前,萨已对原产于我国的货物实行最惠国税率。

  在我国2001年12月加入世贸组织时,萨尔瓦多曾援引世贸组织相关规定,与我国互不适用《世贸组织协定》。2014年7月1日,萨方撤销对我国的互不适用,双方自2014年7月2日起相互适用最惠国待遇。

  中萨双方相互适用最惠国待遇将进一步便利双方企业出口,推动中萨经贸合作顺利发展。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