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政府采购信息网

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二百零三号)发布

作者:财政部 发布于:2014-12-05 11: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二百零三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出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二、基本情况

    2014年3月至8月,本机关依法实施了“2014年度政府采购甲级代理机构专项检查”。检查发现,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存在未发布采购信息更正公告、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内容不完整、投标保证金收取数额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售价过高等问题。

    三、处理结果

    本机关做出处理决定如下: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23条、第36条、第37条,《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第8条、第16条的规定,对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本机关对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另行处罚。

    2014年12月5日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