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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二百零七号)发布

作者:财政部 发布于:2014-12-05 11: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二百零七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二、基本情况

    2014年3月至8月,本机关依法实施了“2014年度政府采购甲级代理机构专项检查”。检查发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存在招标文件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限制条款、评分标准不具体、竞争性谈判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未保留每一位评委的有效得分、招标文件指定品牌、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数额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采购进口产品未经审核等问题。

    三、处理结果

    本机关做出处理决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8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21条、第36条和第52条、《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第四部分,以及《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第4条的规定,对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本机关对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违法行为另行处罚。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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