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37家政府采购甲级代理须整改
作者:jlr 发布于:2014-12-05 16:2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12月4日,财政部官网发布公告,对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7个省市的37家政府采购甲级代理机构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据悉,2014年3月至8月,财政部依法实施了“2014年度政府采购甲级代理机构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37家甲级代理机构存在评标专家组成员数量不合法、评分标准不具体、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内容不完整、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等问题。
此次检查内容包括废标情况、代理业务范围、采购需求及方式、采购文件、信息发布、评审委员会、开标和评标、中标成交、保证金及文件发售费、质疑处理、档案管理和执业资格等十二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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