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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镇土地总面积达858万公顷

作者:政府 发布于:2015-01-05 07:09:00 来源:中国政府网

12月29日,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发布《全国城镇土地利用数据汇总成果分析报告》。报告称,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国城镇土地总面积为858.1万公顷(12872万亩)。2009~2013年五年间,全国城镇土地面积增加131.9万公顷,增幅为18.2%,年均增长3.6%,增长速度总体呈逐渐放缓趋势。 

  数据表明,我国城镇土地中城市面积占47%,建制镇面积占53%。按照区域,东部地区城镇土地面积占全国城镇土地总面积的48%,中部地区占33%,西部地区占19%。东部地区城镇土地占区域土地总面积的3.2%,中部地区占1.0%,西部地区占0.3%。

  按照地类,住宅用地面积为285.2万公顷(4278万亩),占33.2%;工矿仓储用地为237.3万公顷(3560万亩),占27.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108.8万公顷(1632万亩),占12.7%;交通运输用地为104.9万公顷(1574万亩),占12.2%;商服用地为60.2万公顷(903万亩),占7.0%;其他土地为61.7万公顷,占7.2%。

  2009~2013年五年间,全国城市土地面积增幅为14.5%,建制镇土地面积增幅为21.7%,建制镇的增幅超过城市增幅达7.2%;各规模等级城市建设用地均呈现增量持续减小趋势。五年间,城镇土地利用的区域结构向中西部明显偏移。其中东部地区城镇土地面积增幅为13.5%,小于全国总增幅;中西部地区均高于全国总增幅,中部地区增幅为19.7%,西部地区增幅达到28.9%。

  全国城镇土地增加面积中,商服用地和工矿仓储用地增幅最大,分别为30.9%和29.5%,占比持续增大。住宅用地增幅18.8%,基本与城镇土地面积总体增幅持平,但西部地区34.0%的增幅明显偏高。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占比12.7%,高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规定的5%~8%的水平,其中机关团体用地的占比逐年下降,但随着城市(镇)层级的降低而逐次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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