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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政府购买服务不透明可举报

作者: 发布于:2016-09-21 10:17:10 来源:广州日报

  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方案和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采购过程不合规、项目实施及完成不达标、评估不合理怎么办?昨日,中山市民政局在回复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期间,民革中山市委会、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及政协委员黄振球、陈冠荣、张翠梅等联名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市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建议》时表示,中山推行政府采购信息的全面公开,并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接受社会各界对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各方面进行投诉和举报,并根据具体内容由相关部门公正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举报人。


  政府采购行为规范 购买服务量化考核


  近年来,随着政府购买服务的不断推进,各政府部门逐步将社会服务性、技术服务性、辅助性等事项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转移给社会力量实施,财政核准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逐年增加。经统计,2013年至2015年中山市共支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7008万元,委托事项130项。同时,2013年至今,中山市先后编制出台5批《中山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共168个3A及以上的社会组织获优先录入,为各职能部门选择社会组织进行职能委托、授权、转移和购买服务提供了依据。


  2015年11月,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对采购主体、采购人需求标准研究、采购方式的选择、采购过程公开等提出明确的规范要求。2016年1月印发了《关于执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的实施意见》,重申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属于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公开招标作为其主要的采购方式,其中还包括: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竞争性磋商等采购方式。


  为提升政府购买服务采购评标工作的专业性,自2015年起,“社工服务”品目纳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专家管理系统范围,邀请一批社工专家入库,通过省政府采购网进行随机抽取。目前,该专家库中共收录23位社工专家。


  为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合理有效使用,2015年9月,市财政局印发了《中山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从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指标、评价程序、评价结果及应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对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进行量化考核,确保服务效果。


  全市成立了三个政府购买服务联审小组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透露,2010年至今,中山市共组织对260多家社会组织开展等级评估,评得3A及以上等级社会组织共168家,5A等级社会组织共37家,4A等级的社会组织共43家,3A等级的社会组织共82家。下一步,市民政局将对照中山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结合工作实际,在青少年、老年人、困难家庭等社工服务领域开展标准体系建设,并逐步推动建立社会服务领域标准体系,提升社会服务质量和水平。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政局将修订完善现行的社工服务有关规范指引,使社会服务各项支出比例更加合理规范,保障服务质量,并将指引应用到政府购买服务招标和绩效评价中。


  目前,中山市成立了三个政府购买服务联审小组,分别承担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和技术性事务、社会服务事务、法律服务事务等三个类别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审批工作。社会服务类联审小组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申报时要求申报单位同时提交拟作出的招标用户需求、评分标准等,在项目审核时一并审核,对不合理的偏向性设置和利益干预条款予以修正或排除。同时,社会服务类联审小组计划制定社会服务项目格式化合同范本,细化、明确组织实施社会服务项目必须包含的内容。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财政局继续按要求推行政府采购信息的全面公开,并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接受社会各界对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各方面的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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