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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关于2008年度协议供货货物类项目系统操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8-11-27 10:33:00 来源: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各中标厂家/协议供货商:
  
  2008年复印纸、复印机及速印机、空调等协议供货项目将于2008年12月31日期满,为确保广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业务的顺利过渡,拟安排如下:
  
  1、相关协议供货项目的供应商必须于2008年12月30日中午12:00前完成各个合同的所有操作,我中心将于2008年12月30日中午12:00之后进行系统维护。
  
  2、从2009年1月1日起,原2008年度上述协议供货项目的合同全部不能继续操作,并作系统清理。
  
  3、从2008年12月15日起,我中心不再受理2008年度上述货物类协议供货新增产品业务。为确保系统有效过渡,其他货物类产品暂停至2009年1月15日开放核对产品信息。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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