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规定》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9-04-09 16:01:00 来源:珠海市
珠财采管 [2009] 4号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区(功能区)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管理,规范我市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广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珠海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珠海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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