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销售自费药品须参考网上采购价和零售价
作者: 发布于:2015-08-21 14:18:12 来源:解放网
“第二批自费药品挂网参考零售价”日前上网公布。记者昨天从相关部门获悉,今后药厂在沪上定点医药机构向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销售自费药品,必须事先在“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www.smpaa.cn)公布医药机构参考采购价和参考零售价。如果定点医药机构销售的自费药品超过参考零售价,参保人员可以投诉,有关部门将进行处理。
据悉,此次公布的“第二批自费药品挂网参考零售价”均为自费药品,包括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青霉素皮试剂等,总计1231种药品,公布内容还包括药品通用名、药品商品名、表述剂型、规格包装、生产厂家等。
据相关部门透露,原先自费药品由物价部门核定最高零售价,医药机构必须在核定的最高零售价范围内销售。取消最高零售价后,自费药品必须挂网销售的规定随即出台。
今年第三批自费药品信息将在第三季度挂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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