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系统集中采购培训班通知(修改)
各金融机构采购及相关业务部门:
2018年3月1日,财政部印发的《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点击查看)正式施行,对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组织管理、制度建设、采购方式、采购管理、监督检查等作出进一步规定,要求国有金融企业建章立制,依法合规做好集中采购相关工作。
与此同时,集中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规章、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并且涉及的知识专业性非常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了切实贯彻依法行政、依法采购理念,提升金融采购人员把握政策法规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业务操作水平及风险防范水平,解决采购中热点难点问题,金融时报社与政府采购信息报社联合举办金融系统集中采购培训班。
作为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宣传媒体,《政府采购信息报》创刊15年来,已成功举办40多期全国政府采购法规与实务研修班;受监管部门、采购人和供应商委托,还多次举办政府采购专场培训。截至目前,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已成功培训从业人员4万余人次,获得了业界广泛认可。
培训结束将颁发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现将此次培训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采购部门的从业人员
二、培训时间:
2018年11月20日-23日(20日10:00后报到-23日12:00下午返程)
三、培训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
四、培训内容:
1、《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解读;
2、如何编制招标采购文件;
3、74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解读;
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解读;
5、《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解读。
五、培训费用说明
(一)收费:参加培训人员每人培训费2980元(含餐费、授课费、教材费、场地费、证书等);
(二)学员交通、住宿费用自理;
(三)培训费发票由政府采购信息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内容:培训费);
(四)学员住宿费用由酒店开具。
六、付款方式:培训费需11月9日会前转账:(如因特殊原因已报名却不能参加培训的,须提前一周告知)(培训费发票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银行转账信息: 名 称:《政府采购信息》报社有限公司 账 号:0120 0141 7002 4918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支行
七、培训咨询电话
联系人:王华洋 010-88589106、13426059791
张夏帆 010-82198768、13693220581
八、学员专享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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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时报社 政府采购信息报社
2018年10月9日
金融系统集中采购培训班报名回执表(请点击下载)
备注:1、报名联系人:王华洋 2、报名联系电话:010-88589106 3、回执电子邮箱:1294751797@qq.com (请于11月9日前将回执传回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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