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沅陵县国税局:采购力求“早、准、畅、清”
作者: 发布于:2017-10-20 15:30:44 来源:财政部网站
近年来,湖南省沅陵县国家税务局在政府采购工作中采取多种措施力求“早、准、畅、清”。
一是政府采购计划求“早”。根据相关规定,需求部门在年初即确立了年度采购计划,及时由政府采购工作组及领导小组审定后,在采购系统录入政府采购计划实施采购。
二是政府采购政策求“准”。该局年初即举办了政府采购业务培训,重点宣讲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采购工作规范等法律规章,使采购人员对相关政策及程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是政府采购部门配合求“畅”。该局政府采购工作由财务管理科牵头组织,负责政府采购计划上报及报表编制;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需求部门及时报送政府采购需求及计划表,政策法规科对采购方式及程序严格把关,监察室对采购过程全程监督。
四是政府采购事后工作求“清”。政府采购完成后,资产管理员做好固定资产卡片登记,采购专干及时填报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并归集所有采购文件进行归档,确保事后工作及时、全面、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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