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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70个社会组织具备承接购买服务资格

作者: 发布于:2017-07-04 09:34:37 来源:潍坊日报

  7月1日,记者从潍坊市民政部门获悉,潍坊市2017年度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格的市管社会组织名录公布,市管21个社会团体和4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格。


  据了解,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需要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和民主监督制度;具有独立的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办公场所、设施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连续3年年度检查结论为合格,且社会信誉良好。今年确定的70个社会组织分别是市社会工作协会、市保险行业协会等21个社会团体,市新路社会组织发展中心、市鸢都义工公益服务中心等4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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