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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市残联创新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7-03-01 10:33:55 来源:苏州日报

  2016年,市残联创新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工作,不断满足残疾人个性化需求,在建制度、抓规范、理流程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逐步调整改进,不断摸索前进。


  100万元及以上公开招标2万元残联平台购买
  建立健全市残联购买服务工作机制


  2015年,苏州市残联作为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残联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去年在2015年建制度、抓规范、理流程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逐步调整改进,完善购买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购买服务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人员名单,组建了市残联购买平台评委库,通过电脑软件抽取评委,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开展。同时,市残联对《苏州市残联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意见(试行)》进行了修订,出台了《2016年苏州市残联购买服务工作意见》,对项目编审、招标文件编制、实施购买、监管评估等环节进行了规范;搭建了购买服务的“双平台”。按照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或服务类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须通过政府采购,其中100万元及以上项目须公开招标,具体操作方式和基本程序按《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执行。超过2万元、未达到政府采购起点金额的项目须通过市残联平台购买。


  74个项目购买预算达3737万元
  推进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工作规范开展


  2016年,市残联政府购买工作小组共召集项目招标文件审定会48次,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废标公告共计70个,组织评标会34次,抽取、通知评委68人次。市残联完成38个项目的购买,其中33个服务类,5个设施设备维保类;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购买的5个,市残联购买平台购买的33个,预算共计1361万元。各市区残联全年完成36个项目购买,预算达2376.56万元。同时,小组对康复中心、就管中心、活动中心、办公室、群宣处、维权处购买的已经开展的21个服务类项目进行督查,查看了购买方监管自评总结、承接方的自评总结或结项报告、工作台账等材料,最终形成督查工作汇报并进行了通报,进一步明确谁购买谁监管的职责,谁监管缺位或不到位谁承担责任。


  20个服务类项目由社会组织承接
  以购买服务为抓手促进助残社会化


  2016年,市残联通过购买服务促进政府职能转移、助残社会组织发展和促进助残服务社区化。通过购买0-14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服务、新持证残疾人心理康复及家属心理支持等残疾人康复服务;购买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西点制作)、残疾人岗位实训等残疾人就业培训服务;购买“说出自信,讲出精彩”残疾人演说家培训及比赛服务项目等残疾人文体服务;购买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项目等,将市残联六项职能向社会转移,逐步推进残联作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转型升级、职能转变。据统计,2016年,市残联购买的33个服务类项目中20个项目由社会组织承接,占比60.6%,资金达892.3万元。通过项目引领助残社会组织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加快发展,逐渐成为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的主力。


  市残联还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落实社区助残“三服务一沙龙”,即康复服务、文体活动服务、公益助残服务、残疾人沙龙,面向社区残疾人开展了服务需求调查、辅助器具免费租借、文体兴趣小组活动和沙龙活动等,实现了社区残疾人服务常态化、均等化、多样化,促进残疾人公共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广大残疾人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2016年全年共有5家社会组织中标,在22个服务点开展服务,购买资金达176万元。


  2016年市残联购买服务工作扎实推进,勇于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工作中也存在不足。例如:购买单位或多或少都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资金、轻绩效”的思想,对于监管工作整体把控不强,合同主动备案率不高;有的购买单位尚未制定较可行的监管方案,没有开展现场抽查或现场抽查频率不高,整体台账记录不全等问题。2017年,市残联将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残疾人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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