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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有相关营业范围,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在四川设有分支机构并有维修工作站及配件库,在成都或乐山设有厂家指定维修站,具备售后良好的服务能力。并据实提供以下内容的资料: 公司(企业)简介; 公司(企业)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2)经年检的税务登记证 (3)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委托书(原件) (5)在四川设有分支机构并有维修工作站及配件库,在成都或乐山设有厂家指定维修站的证明材料 (6)提供设备合法来源的相关证件及厂家的授权证明原件 (7)公司(企业)财务状况(提供2007年度经有权机关审计的财务报告)履约能力及保障 (8)投标函原件 (9)已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手续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投标方提供的产品须取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保体系认证。 |